清远:举行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业务培训
12月20日,由国家节能中心组织开展,清远市节能中心、清远市节能协会承办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业务培训(清远场)在清远市清新区花园酒店举行,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史作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资司处长吕侃、金明红,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副处长闫金光,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程有根,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资环处副处长林先正,广东省节能中心副主任许葆青,清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蔚丽,以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节能审查机关、评审机构代表,清远市相关业务单位代表约2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分别邀请了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及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专家在现场进行授课,授课的内容主要包括:能耗“双控”形势分析,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能评工作指南(2018年版)解读,项目能评案例分析,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介绍,节能标准体系介绍,地方节能审查工作经验交流等。
当天下午,出席培训的领导和嘉宾一同前往清远市节能中心进行了参观调研,并在现场就相关能评工作进行了交流。
此次培训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要求,能有效加强地方节能审查能力建设,为清远节能审查业务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起到推动地方接住管好节能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促进各地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