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节能环保网讯 “十二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分别下降20.98%和34.9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8%、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的目标任务。
广东省纳入国家万企的企业在2011—2015年累计实现节能量1662.1万吨标准煤,超出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万企节能量总目标任务8.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全省“十二五”万企目标任务。
“十二五”累计淘汰炼钢378.9万吨、水泥4026.5万吨、平板玻璃1781.5万重量箱、造纸176.14万吨、制革200万标张、印染52406万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电力、交通等重点领域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循环经济工作的政策部署,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广东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过去五年着力完善节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推动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力推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绿色保障体系等工作,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完善绿色保障体系?166企业实现能耗在线监测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节能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规划;批准发布74项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宾馆商场和塑料注塑制品等2个行业能耗限额。
进一步健全节能管理、统计、监测、考核、监察体系。成立由省长朱小丹任组长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节能减排低碳工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成立了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95%的地级以上市设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建立起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166家企业实现能耗在线监测,全省284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情况实现网上季度报送。每年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国家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节能奖惩制度。省市县联动每年对超过1000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定期通报监察结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提升电机能效?实现年节电60亿千瓦时
省经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相关负责人透露,“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发挥政府资金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及落后设备淘汰更新的引导作用,2011—2015年累计安排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3亿元,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355个,实现节能量71.5万吨标准煤。
其中,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是重点之一。省财政安排9.458亿元支持电机能效提升项目,广州等13个市安排了本级财政配套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资金超过18亿元。全省各地先后开展各类电机能效提升培训260余期,培训人数近3万人。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完成电机能效提升1214万千瓦、注塑机节能改造13689台(40万千瓦),可实现年节电约60亿千瓦时,超额完成1000万千瓦电机能效提升和1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
为了扩大节能产品推广范围,广东还向国家推荐15批203家企业11495个型号节能家电及工业产品纳入国家惠民工程目录,累计推广节能家电、机电产品3500多万台。
此外,通过定期发布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先后向社会发布省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五批74项,并将目录内节能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纳入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大力发展清洁生产?6979家企业完成审核
清洁生产、合理利用资源是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二五”期间,我省清洁生产发展迅速。
省委、省政府及省经信委等相关部门通过取消清洁生产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全面放开服务市场,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扶持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全省五年来共6979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这些生产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88766个,清洁生产总投入为317亿元,实现年经济效益220亿元,削减COD产生量8.4万吨,削减氨氮产生量5414吨,削减二氧化硫产生量8.4万吨,削减氮氧化物产生量7.1万吨,削减二氧化碳产生量957.6万吨。
推进循环发展?试点基地竞相涌现
经过五年的努力和发展,循环发展的理念已经在南粤大地生根发芽。
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拥有各类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35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250个。“十二五”期间,我省评出2批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33家,三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21家,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28家。
同期,深圳、东莞、韶关、梅州4个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广州、湛江、罗定、广宁4个市(县)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广州、深圳、东莞、佛山4个市创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经省政府同意,出台《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江门产业转移园29.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得2016年省专项资金支持1480万元。
统筹推进?非工领域节能成效显著
在推动工业领域节能的同时,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非工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筑领域全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累计建成节能建筑超过6.2亿平方米。全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筑面积6977万平方米,认定绿色建筑项目建筑面积1127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2050万平方米,较“十一五”期末增长285%;全省累计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202万平方米,较“十一五”期末增长309%;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86兆瓦,较“十一五”期末增长250%。
交通领域全省天然气车超过4万辆,新能源(电动)车2.86万辆,基本完成全省大型集装箱码头“油改电”,获批中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补助项目34个,实施绿色交通“1城2港3路”示范及一批天然气绿色运输装备等区域性主题性试点项目。与世界银行合作,在全国道路货运行业实施首个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广东绿色货运示范项目。开展实施全国水路运输结构调整示范项目——大宗货物北江绿色运输示范项目,协调引导珠三角区域大宗货物向水运通道转移。
公共机构领域69家单位建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成省级节能节能型示范高校46所、节能型医院30家。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62万平方米,推广高效照明产品365.40万只。2015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比2010年分别下降15.68%、31.24%和14.57%,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我省“十二五”节能目标。
粤“十三五”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能源生产使用全过程
当前,世界各国对节能低碳的高度重视,为我省吸引国际先进节能低碳技术和参与国际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也为节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将取得重要进展。
省经信委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制造的战略部署,继续强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实现国家赋予我省“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任务。
对企业推“领跑者”行动,狠抓清洁生产审核
我省将推出能效“领跑者”行动,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等措施,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具体来说,继续在水泥、玻璃、造纸、钢铁、纺织、石化、有色金属等7个重点行业掀起能效对标热潮,定期公布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以及行业对标标杆指标,编写能效对标典型案例和行业能效对标工作指南,引导全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定期发布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及其能效指标。探索推动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新上项目能评、项目招商引资的前置参考指标,形成能效倒逼机制,提升全行业能效水平。
实施万企清洁生产审核工程。按照《中国制造2025》、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等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推动“双超双有”及高耗能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力争“十三五”末,推动10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深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继续发挥粤港清洁生产合作专责小组作用,会同香港环境署持续认定“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
对产业传统制造业实施绿色改造
我省将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工程。每年发布一批《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优先推荐空气净化器等我省优势节能家电纳入国家和省相关绿色(节能)产品目录。继续支持采用国家和省节能推荐目录内技术产品的示范项目。重点实施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支持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运行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和技术。持续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2016-2017年实现高效电机推广、低效电机淘汰和电机节能改造370万千瓦。
省经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业是节能重点领域,今后将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化政策,提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能耗、物耗、水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准入标准,对工艺设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核准备案,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超标用能、超标排放、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或取缔。到2018年,钢铁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亿吨以内,平板玻璃产能控制在1亿重量箱以内,造船总能力控制在800万载重吨以内。
另外,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要求,省内1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煤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必须在2017年底完成超低排放及节能改造工作,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实现超低排放。省内10万千瓦以下现役煤电机组均需在2020年前实施达标排放治理,其中珠三角地区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需实现超低排放。
对园区启动“百园”循环化改造行动
同步开展百园循环化改造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循环化改造通用公共服务、关键补链项目等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力争“十三五”末,推动100个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实施循环化改造。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力争“十三五”末,产业园新建厂房同步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具备条件的既有厂房屋顶分期分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对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提升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转变传统开发建设方式,构建广东绿色建设体系。
交通领域,将以“6+20”绿色交通示范工程建设为依托,在公路建设与运营、运输、港航等3个领域,围绕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应用、绿色运输组织模式推广、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及绿色交通管理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推进广东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广东绿色交通省。
公共机构领域,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创建一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机制。
全民节能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每年开展国家低碳日和省节能宣传月系列等形式多样的节能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践行节能的良好氛围。
2016年新政直击
1.工信部5月发布《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强调用能权交易制度,规定“科学确立用能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国仅在浙江省开展了用能权交易试点。
明确节能管理手段,如规定了工业节能管理的规划编制、绿色改造、目录编制、能效指南等手段。还确立了工业节能标准制定、工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管理、工业能耗预警机制、节能培训宣传等制度。
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全国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明确了工业节能监察的方式、程序和结果公开等制度性规定。
2.工信部4月发布《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预计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8万吨、氨氮0.7万吨。筛选推广一批先进节水技术。建设若干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基地,初步形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会同财政部启动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发布若干行业绿色工厂创建实施方案或绿色工厂标准。
3.工信部3月发布《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明确将在钢铁、化工、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电石、铁合金等行业,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业内人士透露,为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国家在减排、环保、低碳等方面还会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企业应对此加以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4.省政府4月发布《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定义、管理机构、原则、节能职责、管理要求、节能措施、监督及保障等内容。
要求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开展能源审计。
对公共机构提出了严格控制室内温度等具体要求,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二十六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二十摄氏度。
广东节能减排“十二五”成绩
●全省单位GDP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分别下降20.98%和34.9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8%、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的目标任务。
●万家企业2011—2015年累计实现节能量1662.1万吨标准煤,超出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万企节能量总目标任务8.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全省“十二五”万企目标任务。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链接
地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出炉
省经信委透露,经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考核,全省20个市完成了2015年节能年度和“十二五”总目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29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15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书面评价考核。
全省20个市完成了2015年节能年度和“十二五”总目标。其中东莞、潮州、韶关3个市完成情况最好,分别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累计进度的133.87%、133.81%和130.95%。
2015年度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初步结果如下:超额完成等级的有7个市,分别是:深圳、惠州、东莞、茂名、广州、珠海、佛山;完成等级的有13个市,分别是:江门、阳江、梅州、清远、汕头、潮州、肇庆、揭阳、湛江、河源、韶关、云浮、中山。
《珠三角城市群绿色低碳发展深圳宣言》发布一周年
超额完成节能任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珠三角城市群绿色低碳发展深圳宣言》2015年6月发布,至今刚满一周年。笔者从省经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获悉,珠三角九市不仅超额完成节能任务,而且产业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
2015年,珠三角九市均超额完成节能年度及“十二五”节能总目标。根据2015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初步考核结果,珠三角九市考核结果均为“完成”以上等级,其中深圳、惠州、东莞市分列全省考核结果的前三名。其中,东莞市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7.9%,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累计进度133.87%。
2015年,珠三角九市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均出现下降,其中惠州、珠海、中山3市下降幅度全省最大,分别下降5.1、3.2、2.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出现上升,广州、惠州、深圳、佛山4市上升幅度全省最大,分别上升1.6、1.5、1.4和1.4个百分点。
此外,深圳、东莞市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广州市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4个市创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今年节能循环经济重点工作
笔者从省经信委获悉,2016年我省将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中国制造2025》关于绿色循环发展有关内容为指导,统筹推动节能循环经济各项工作。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
推动能效提升方面,持续在水泥、玻璃、造纸、纺织、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7个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将水泥行业能效对标扩展至全行业所有企业,新增电力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同时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快节能信息化建设,并严格节能监察执法。
循环发展方面,将启动“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全年力争推动千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启动“百园”循环化改造行动,全年新增20家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同时加快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